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9月20日,香洲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暨市十届人大代表履职报告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静主持会议。
履职报告会上,田学东、胡应坤、陈旗、翟玲、张京璐、陈素璧、李坚珍、张展、张晓珍、黄海涛、林进醒、曹志杰、刘海滨、冯准、冯碧燕、戴小波、邓坤君、郑宽、范晓彬、匡嘉丽、李蕴芳和张华共22位市十届人大代表围绕当选市十届人大代表以来,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今后努力方向报告履职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区十届人大代表共60人组成评议团,在听取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报告后,围绕报告内容逐一提问,市人大代表现场作出回应。评议团成员还对22位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现场满意度测评。经过评议团测评,22位市人大代表均为“满意”等次。会议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往届人大代表及群众代表列席履职报告会,对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
开展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行动,是新时代高质量推动人大工作的具体举措。2022年我区出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办法》,实现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全覆盖。本次是我区第二年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工作,进一步营造了代表“愿履职、会履职、善履职”的浓厚氛围。香洲区人大常委会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强化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自觉性,使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切实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